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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更新: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 主板 招股说明书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Shanxi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Development Co., Ltd. (浙江省温州市国贸大厦 7-10 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 号)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 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 做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13,200 万股 本次股份发行安排 公司本次拟发行股份 13,200 万股,本次新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股东公开发售 其所持有的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31,761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 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温州市国资委承诺: 自珊溪水利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珊溪水利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珊溪水利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单位所持珊溪水利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珊溪水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珊溪水利上 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珊溪水利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若珊溪水利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按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2、公司控股股东温州公用集团承诺: 自珊溪水利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珊溪水利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珊溪水利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所持珊溪水利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珊溪水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珊溪水利上 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珊溪水利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若珊溪水利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按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公司股东浙江财开、浙江新能、钱江水利承诺: 自珊溪水利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珊溪水利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珊溪水利回购该部分股份。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声明及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 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 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 明书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共 442 页 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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