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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汇通建设集团 主板 招股说明书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 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 的依据。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碑店市世纪东路 6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89 号 长泰国际金融大厦 16/22/23 楼)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发行股数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1,666.67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比例不低于 10.00%。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忠强、张忠山、张籍文、张 中奎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已经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 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 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4)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及 时向公司报告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则前述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 2、发行人股东张磊、张馨文、恒广基业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本有限合伙企业已经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本有限合伙企业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本有限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 人/本有限合伙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4)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则前述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3、发行人股东义厚德广、厚义达远和仁山智海分别作出如下承 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有限合伙企业已经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有限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锁定期届满后,本有限合伙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有限合伙企业已作出的承诺,减 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 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 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共 434 页 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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