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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永安期货 主板 招股说明书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Yongan Futures Co., Ltd.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 10 层、 1101 室、1102 室、1104 室、16-17 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 楼)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公司拟公开发行新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 (含本数);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股份,不涉及公司股东 公开发售股份,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 准的发行规模为准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低于 145,555.56 万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股份的流通限制、股 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定的承诺 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财通证券、浙江产业基金、省金 控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但本公司与受让方存在控制 关系,或者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一年后,经实际控制人申请并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可豁免遵守该承 诺。 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制之公司或持股 5%以上的主要 股东身份,不会从事将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 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的行为,否则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 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期安排有特别要求的,以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准。 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在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并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 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公司 同意根据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 届满后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东方、浙经建投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作为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身份,不会从事将持有的发行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人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的行 为,否则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期安排有特别要求的,以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准。 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在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并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 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公司 同意根据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 届满后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就任时确 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 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 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如果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减持期
共 433 页 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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