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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更新:立达信物联科技 主板 招股说明书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Leedarson IoT Technology Inc.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 1511 号 7 层 701 单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上会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 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 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5,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且占发行 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 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50,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 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江淮、米莉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及本人配偶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本人及本人配 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 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及本人配偶持有的发行人上 市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3、本人及本人配偶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 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4、前述第 1 至 2 项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发行人任职 期间,本人及本人配偶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 本人及本人配偶分别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十五;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及本人配偶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李永川承诺: 1、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 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已发行 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3、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 除息调整)。 4、前述第 1 至 2 项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发行人任职 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分别所 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本人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李潇帆、李潇宇、 李春华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 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已发行 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3、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 除息调整)。 四、发行人其他股东承诺: 1、发行人股东李冬敏、杨进美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 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东杨其龙、吴世强、白双双承诺:自发行 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该部分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0年11月24日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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