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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上海建工建材科技集团 主板 招股说明书
上海建工建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Construction Building Materials Technology Group Co.,Ltd.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2123 号三楼西南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上海建工建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 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之 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10,000 万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40,000万股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限制和 锁定安排 发行人直接或间接股东上海建工、建工投资及建工总公司就所持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事宜,进一 步承诺如下: “1、自建材科技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建材科技股份,也不由建材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建材科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建材科技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的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建材科技 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建材科技上市后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 后的价格。 3、本公司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 的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建材科技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建材科技持 续稳定经营。 4、建材科技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 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建材科技股 票终止上市前,本公司承诺不减持建材科技股份。 5、本公司减持建材科技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上海建工、建工投资及建工总公司将忠实履行承诺,如违反上述 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上海建工、建工投资及建工总公 司将在建材科技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 持建材科技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建材科技所有, 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建材科技,则建材科技有权扣留应付现金红 上海建工建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利中与应上交建材科技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红利。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0 年【】月【】日 上海建工建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 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上海建工建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4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 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关于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上海建工及建工总公司就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并上市后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事宜,进一步承诺如下: “1、自建材科技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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