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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北京真视通科技 中小板 招股说明书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ranstrue Technology Inc. (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航丰路 9 号 10 层 1002 号[园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概况 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2,000 万股,包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和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其中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总数不超过 10,000,005 股,且不 得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公司发行后总 股本不超过 8,000 万股。本次发行新股数量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之和,不低于本 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公开发行【】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为【】万股,公司相关股东公开 发售股份为【】万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最终以 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 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 持股份的流通限制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流通限制 本次发行前股东对 所持股份的流通限 制、股东所持股份自 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小周和王国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公司任职期间内,将向公司申报所持 有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在申报离任六个 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 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陈瑞良、马亚、吴岚、马东杰、 杨波、肖云、罗继青、李拥军、赵刚(已离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公司任职期间内,将向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在 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 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除上述股东外,金石投资、华兴瑞投资及公司其他 23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小周和王国红以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陈瑞良、马亚、 吴岚同时承诺:如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 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其持有公司股票在满足上市锁定期之后,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累计减 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当年解除锁定股份数量的 50%,每年剩余未减持股份 数量不累计到第二年;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锁定期满 两年后其将以任意价格自由减持。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 除权、除息行为,减持底价相应进行调整。 持股 5%以上的股东金石投资同时承诺:其持有公司股票在满足上市锁定 期之后,在两年内逐步减持,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保荐人(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期 2014 年 4 月 25 日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 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
共 327 页 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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