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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东莞捷荣技术 中小板 招股说明书
捷荣技术 IPO 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东 东莞 莞捷 捷荣 荣技 技术 术股 股份 份有 有限 限公 公司 司 Dongguan Chitwing Technology Co., Ltd (东莞市长安镇新安工业园) 首 首次 次公 公开 开发 发行 行股 股票 票招 招股 股说 说明 明书 书 (申 报 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 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 号楼 24 层) 捷荣技术 IPO 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东 东莞 莞捷 捷荣 荣技 技术 术股 股份 份有 有限 限公 公司 司首 首次 次公 公开 开发 发行 行股 股票 票招 招股 股说 说明 明书 书( (申 申报 报稿 稿) ) 发 行 概 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6,000 万股(包括新股发行和老股 转让),老股转让的数量不超过 3,000 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不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 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老股转让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 有。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发行日期:● 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24,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晓群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则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3)如在上述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则所持有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上述(2)、(3)项承诺 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 捷荣技术 IPO 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 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 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发行人控股股东捷荣集团、发行人股东捷荣汇盈分别承诺:(1)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 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3)如在 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则所持有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发行人股东长城开发、上海亦金分别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董事、捷荣汇盈股东郑杰、崔真洙分别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 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则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3)如在上述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则所持有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人首
共 326 页 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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