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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浙江瑞能通信科技 中小板 招股说明书
浙江瑞能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浙江瑞能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Ruineng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Co., Ltd. (住所: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董家路 155 号)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 1 号 浙江瑞能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 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 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4,50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 行新股,发行人原股东在本次发行中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8,00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荣超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3) 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控股股东所持的公司股票,在股票 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控股股东减持已解除限售的股份的价格不 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自公司上市至控股股东减持期 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上述承诺对应的发行价将按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调 整。(4)自锁定期结束之后,在王荣超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5)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其所持有瑞能通信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的瑞能通信股份总 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2、其他股东的承诺 孙毅、张家琦、王璐、薛开元、丁建松、王卫、吴爱华、肖 洋、速昌梅、丁圣华、王洁、韩昌中、周明泉、朱春、陆春龙、 浙江瑞能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陈卫忠及冯肖华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前述公司股份;(2) 本人对于持有公司股份有期限更长或条件更严格的限售承诺的, 适用该承诺。 3、除王荣超外,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张家琦、王璐、薛开元,监事吴爱华和高级管理人 员陆春龙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前述公司股份;(2)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在申报 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所持 有瑞能通信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的瑞能通信股份总数的比例不 超过 50%;(4)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5)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 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本人减持已解除限售的股份的 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 应作相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 承诺。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年【】月【】日 浙江瑞能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共 292 页 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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