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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圣元环保 创业板 股本演变情况说明
4-5-1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8 号——创业 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15 年修订)》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29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2014 年修 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 司”或“圣元环保”)将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说明如下(如无特别说明, 本确认意见中相关简称与招股说明书相同): 一、发行人股本演变情况概览 发行人股本形成演变过程如下图所示: 4-5-2 4-5-3 二、发行人股本演变具体情况 (一)1997 年 10 月,福建海恒设立 1997 年 9 月 5 日,朱煜灿、陈秀华、甘朝志、朱惠华、林申签订《关于发 起设立“福建海恒股份有限公司”的协议书》,约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其中朱煜灿以货币出资 1,500.00 万元,陈秀华以货币出资 1,000.00 万元,甘朝志以货币出资 1,000.00 万元,朱惠华以货币出资 750.00 万元,林申以货币出资 750.00 万元。 1997 年 9 月 17 日,福州青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97)榕青会资字 127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1997 年 9 月 16 日,公司已收到朱煜灿、陈秀华 等 5 位自然人货币出资 5,000.00 万元。 1997 年 9 月 22 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同意设立福建海恒股份有 限公司的批复》(闽政体股〔1997〕34 号),福建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出具 《关于同意设立福建海恒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闽体改〔1997〕152 号), 批准朱煜灿、陈秀华、甘朝志、朱惠华、林申 5 位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福建海恒 股份有限公司。 1997 年 10 月 9 日,公司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注册登记手续,核 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15817689-0。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出资及 持股情况如下: 发起人名称 出资方式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朱煜灿 货币 1,500.0000 30.00 陈秀华 货币 1,000.0000 20.00 甘朝志 货币 1,000.0000 20.00 朱惠华 货币 750.0000 15.00 林申 货币 750.0000 15.00 合计 5,000.0000 100.00 公司发起人之中,朱煜灿、陈秀华、朱惠华为主要发起人且为亲属关系,其 中朱煜灿系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朱煜煊之弟,陈秀华系朱煜煊之妻,朱惠华系朱 4-5-4 煜煊之妹。公司历史沿革中,与朱煜煊存在亲属关系的股东如下: 序号 名称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朱煜煊的亲属关系 1 陈秀华 朱煜煊之配偶,为公司原股东 2 朱恒冰 朱煜煊之子,为公司股东,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3 连金来 朱煜煊大姐之配偶,为公司股东 4 连晓旻 朱煜煊大姐之子,为公司原股东 5 朱萍华 朱煜煊二姐,为公司股东 6 蔡中华 朱煜煊三姐之配偶,为公司原股东 7 蔡丹芳 朱煜煊三姐之女,为公司原股东 8 朱惠华 朱煜煊之妹,为公司股东 9 朱煜灿 朱煜煊之弟,为公司股东 福建海恒设立时,发起人甘朝志、林申与公司目前的实际控制人朱煜煊存在 委托持股关系。根据甘朝志、林申的确认,两人并未实际出资,其所持有福建海 恒的股份系代朱煜煊持有,上述委托持股为其真实意思的表示,各方不存在纠纷 或潜在纠纷。 (二)2002 年 5 月,第一次变更公司名称 2002 年 5 月 11 日,福建海恒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福 建圣元股份有限公司”。2002 年 5 月 29 日,公司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2003 年 6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3 年 6 月 10 日,甘朝志与连晓旻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 将其持有的福建圣元 1,000.00 万股股份转让给连晓旻;林申与蔡中华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福建圣元 750.00 万股股份转让给蔡中华。 连晓旻系朱煜煊之外甥,蔡中华系朱煜煊之姐夫;甘朝志和林申系代朱煜煊 持有前述股份。本次股权转让系根据实际出资人朱煜煊的指示进行,属于代持的 转移,不涉及价款的支付。本次股权转让后,甘朝志、林申与朱煜煊的代持关系 解除,连晓旻和蔡中华代实际出资人朱煜煊持有前述股份。 4-5-5 2003 年 6 月 25 日,公司在福建省工商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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