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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朗新科技 创业板 招股说明书
\xa0 \xa0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新区震泽路 18 号无锡软件园鲸鱼座 D 幢 601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 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 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 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xa0 1-1-2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6,222.2222 万股(含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与股东公 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 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 】万股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 量 不超过 1,000 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 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其所得资金不归发行 人所有。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24,888.8888 万股 本次发行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包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 东公开发售老股,下同)的总量不超过 6,222.2222 万股, 且公开发行股票的总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 于 25%。 根据询价结果,若出现发行募集资金额超过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总额及预计发行费用之和的情形,公司 可在满足发行条件的前提下,减少新股发行数量,同时由 符合条件的股东按照其原对公司持股的相对比例进行公 开发售股份,但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公 开发售的股份不得超过其各自原持有股份数量的 25%, 超过部分由其他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按其原 对公司持股的相对比例进行公开发售。符合条件的股东公 开发售股份数量不超过 1,000 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 \xa0 1-1-3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与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最终 数量,在遵循前述原则的基础上,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共同确定。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保荐 承销费用将按照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数量的相对比例在公司与发售股东间分摊。除保荐承销费 用之外的其他发行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会导 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 重大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股份的限售安排、股 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无锡朴华、无锡群英和实际控制人徐长 军、郑新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关 于减持本企业/本人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老 股(不包括本企业/本人在本次发行股票后从公开市场中 新买入的股份)事项,本企业/本人承诺如下:在锁定期 (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本企业/本人 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老股不超过本企业/本人持有公司老 股的 15%,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第 13 至 24 个月内,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老股 不超过在锁定期届满后第 13 个月初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老股的 15%。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 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本人减持直 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 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本人方可减持股份。 此外,徐长军、郑新标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xa0 1-1-4 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 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股票上市交易之日 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除徐长军、郑新标外,持有公司股
共 256 页 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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