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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 创业板 招股说明书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茸北工业区施惠路北侧)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 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 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 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 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票数量 本次合计发行【】万股,其中公司发行【】万股新 股,控股股东张亮及股东张金兴、孙定国、朱付云、 吴连荣、俞卫明、谢坚文、谢根方、张晓燕转让【】 万股老股,转让老股所得资金不归发行人所有。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时间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亮,自然人股东张金兴、张晓燕、俞 卫明、吴连荣、谢根方承诺: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所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自然人股东徐剑平、陆英、吴立钊、徐剑峰、吴峰、 褚益军、张军、潘瞭昕、蔡红梅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自然人股东孙定国、朱付云、谢坚文承诺:除在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4、公司自然人股东孙炳华、熊伟、柳平华、胡辉华、金晓 君、夏兴根、娄志伟、张雪云、凌旭东、徐建东、朱菊林、 季新华、高彬、付强、唐桂忠、储建云、闻朝鸣、顾燕妮、 杨东礼、李轶融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5、公司股东浙江富国金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 2011 年 12 月 12 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6、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张亮、谢根方、 蔡红梅、冯国祚、陆英、徐剑平、吴立钊、张晓燕、季新华、 高彬、凌旭东承诺: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该部分股份总数的 50%;在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 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7、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张亮、谢根方、蔡红梅、 陆英、徐剑平、吴立钊、张晓燕承诺:其所持发行人的股份 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股票的发 行价(期间如有发生分红、派息等除权除息事项,该最低减 持价格相应调整)。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终止。 8、公司股东浙江富国金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承诺:其所持有发行人的股票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如有发生分红、派 息等除权除息事项,该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发行人股 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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