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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浙江亿田智能厨电 创业板 股本演变情况说明
4-5-1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释义 在本文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 人、股份公司、亿田 股份 指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亿田有限 指 浙江亿田电器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 亿田投资 指 浙江亿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亿顺投资 指 嵊州市亿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亿旺投资 指 嵊州市亿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和惠投资 指 台州和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三花控股 指 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美盛控股 指 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红星美凯龙 指 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居然之家 指 北京居然之家联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董事会 指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保荐机构 指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2,666.6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的行为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4-5-2 一、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的股本形成及演变的主要过程如下: (一)2003 年 9 月,亿田有限设立\xa0 公司前身为浙江亿田电器有限公司,系由麦海湛、孙伟勇、陈月华三人共同 出资设立。 2003 年 9 月 25 日,嵊州信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嵊信会验字 (2003)371 号)。经其审验,截至 2003 年 9 月 25 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 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000 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2003 年 9 月 25 日,亿田有限取得由嵊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 4-5-3 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306832110884。 亿田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麦海湛 900.00 90.00 货币 2 孙伟勇 60.00 6.00 货币 3 陈月华 40.00 4.00 货币 合 计 1,000.00 100.00 - 根据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孙伟勇、陈月华和麦海湛的确认,亿田有限设立时, 麦海湛缴纳的 900 万元注册资本全部由孙伟勇、陈月华夫妻提供,其持有的 90% 股权全部系代孙伟勇、陈月华持有。 (二)2004年11月,亿田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4 年 11 月 5 日,亿田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麦海湛将其持有的亿田 有限 450 万元出资额、450 万元出资额分别按注册资本面值转让给孙伟勇、陈月 华。由于本次股权转让实质为解除股权代持,故孙伟勇、陈月华未实际支付转让 款。 2004 年 11 月 12 日,亿田有限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至此, 孙伟勇、陈月华与麦海湛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已解除。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亿田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孙伟勇 510.00 51.00 货币 2 陈月华 490.00 49.00 货币 合 计 1,000.00 100.00 - 上述股权代持行为发生于亿田有限成立初期且持续时间较短,股权代持关系 的形成与解除真实、有效,未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前述股权代持关系解除后,发行人没有产生新的股权代持行为。 4-5-4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孙伟勇、陈月华与麦海湛之间的股权 代持关系的形成及解除为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股权代持关系解除后,孙 伟勇、陈月华与麦海湛不存在任何关于公司股权权属的争议、纠纷、潜在纠纷或 其他影响股权确定性的情况,公司股权权属清晰、明确。公司历史上发生的股权 代持关系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 碍。 (三)2012年5月,亿田有限第一次增资 2012 年 5 月 22 日,亿田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亿田有限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加至 5,000 万元,新增的 4,000 万元注册资本全部由原股东孙伟勇、 陈月华按原出资比例认缴,增资价格为 1 元/出资额。 2012 年 5 月 24 日,嵊州大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嵊诚会 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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