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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更新:北京汉迪移动互联网科技 创业板 股本演变情况说明
4-5-1 北京汉迪移动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在本说明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 司、汉迪移动、拟上市 公司、发行人 指 北京汉迪移动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汉迪有限、有限公司 指 北京汉迪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汉迪移动互联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改前之名 拉萨清智 指 拉萨清智投资有限公司 拉萨天宽 指 拉萨天宽投资有限公司 拉萨酷乐 指 拉萨酷乐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清泽 指 北京清泽同创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西藏清泽 指 西藏清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清合 指 北京清合同创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清宸同创 指 北京清宸同创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原名为: “共青城清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说明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5-2 本公司前身为汉迪有限,汉迪有限设立于 2008 年 8 月 7 日,并于 2016 年 7 月 7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现对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如 下: 一、公司股本演变情况概览 4-5-3 二、公司股本演变过程 (一)汉迪有限成立 2008 年 6 月 24 日,黄扬清与覃薇薇签署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汉迪 有限,汉迪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10 万元人民币。 2008 年 6 月 25 日,北京东胜瑞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东胜瑞阳验字[2008]第 C2865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8 年 6 月 24 日,汉迪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 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9 年 3 月 39 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安永华明 (2019)专字第 61448912_A04 号《实收资本验资事项专项复核报告》,对上述 东胜瑞阳验字[2008]第 C2865 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复核。 2008 年 8 月 7 日,汉迪有限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核发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汉迪有限设立时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北京汉迪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扬清 4-5-4 注册资本 10 万元 实收资本 10 万元 公司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 4505 号楼 1 单元 603 室 成立时间 2008 年 8 月 7 日 经营期限 2008 年 8 月 7 日至 2028 年 8 月 6 日 股东持股情况 黄扬清出资 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0%;覃薇薇出资 5 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 50% 汉迪有限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黄扬清 5.00 50.00 2 覃薇薇 5.00 50.00 合计 10.00 100.00 (二)汉迪有限第一次增资 2011 年 10 月 20 日,汉迪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将注册资本增加至 210 万 元,新增注册资本 200 万元全部由黄扬清以货币出资,并同意相应修改公司章 程。 2011 年 10 月 20 日,北京华澳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北华澳诚 字[2011]第 12399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1 年 10 月 20 日,汉迪有限已收 到黄扬清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2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9 年 3 月 39 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安永华明 (2019)专字第 61448912_A04 号《实收资本验资事项专项复核报告》,对上述 北华澳诚字[2011]第 12399 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复核。 2011 年 11 月 2 日,汉迪有限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换发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汉迪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黄扬清 205.00 97.62 2 覃薇薇 5.00 2.38 合计 210.00 100.00 4-5-5 (三)汉迪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和第二次增资 2015 年 11 月 18 日,汉迪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黄扬清将其持有 205 万元的出资以 20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拉萨清智;同意股东覃薇薇将其持有的 5 万元出资以 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拉萨酷乐;同意汉迪有限注册资本由 210 万元 增至 5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90 万元由拉萨清智以货币出资 128.35 万元、拉 萨酷乐以货币出资 50.55 万元、拉萨天宽以货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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