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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更新:北京暴风科技 创业板 招股说明书
I 本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 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 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 3 号 3 号楼 1267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 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 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一)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发行股数,股东公开发 售股数: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3,000 万股人 民币普通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 于 25%,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3,000 万股;公司现有股东以公开发售方式向投 资者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 1,500 万股,且不超过 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 售股份的数量。最终发行新股数量及转让老股 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其中,符合本次老股转让条件的发行人现 有股东冯鑫、韦婵媛、曲静渊、王刚、瑞丰利 永、融辉似锦、丽泰恒丰、和谐成长、天津伍 通、华为投资、杭州沧浪、苏州国润、江阴海 澜、众翔宏泰、青岛金石、华控成长、曹浩强、 信诺南海、江伟强、蔡文胜、唐献、林章利、 蔡少红、刘畅宇、郑育龙、方唯、杨立东将按 照其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比例转 让老股。公司现有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 不归本公司所有。 (三)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四)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五)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七)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2,000 万股 (八)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九)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 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 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 险。 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4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 容,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发行方案 (一)决策程序和内容 发行人 2012 年 3 月召开的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 年 4 月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4 年 12 月召开的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3,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占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3,000 万股;公 司股东以公开发售方式向投资者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 1,500 万股,且不超过自愿 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最终发行新股数量及 转让
共 445 页 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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