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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更新:赛摩电气 创业板 招股说明书
\xa0 \xa0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Saimo Electric Co.,Ltd. (徐州经济开发区螺山 2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 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声明: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 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 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xa0 招股说明书 声明\xa0 \xa0 1-1-1 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xa0 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概况\xa0 1-1-2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包括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开发售股份,合计不 超过 2,000 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其中公司预计发行新股的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 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且不超过 800 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归各自所 有,公司将不会获得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 每股面值: 1.00 元人民币 每股发行价格: 【】元人民币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8,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 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 的承诺: 公司股东厉达、厉冉、王茜、赛摩科技、赛博咨 询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本人(本 公司)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 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 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 人(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 素作相应调整。 股东汇银五号、汇银四号、栾润东、杨建平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xa0 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概况\xa0 1-1-3 他人管理本机构、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本机构、本人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在公司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厉达、厉冉、王 茜、杨建平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在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 总额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 同时,若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则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内申报离职,则 自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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