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预披露更新:华自科技 创业板 招股说明书
华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新开发区麓谷麓松路 60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 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 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 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华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华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2,500万股;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1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 月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0,000 万股\xa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xa0 华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4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需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并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 明书“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 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 延长锁定期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华自集团、实际控制人黄文宝、汪晓兵及其控制的华自投资承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重要创始人股东郭旭东、邓海军、喻江南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其他股东诚信创投、华鸿景甫、乐洋创投、张为民、胡浩、周艾、刘利 国、熊兰、宋辉、苗洪雷、廖建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以及相关股东 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华自集团承诺:上述锁定期满后拟继续持有公司股票。若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因其资金需求等原因需要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减 持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10%。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 华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共 304 页 2021-01-27
举报
预览图
还剩304页未读,继续阅读
下载所需金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