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预披露更新:山东神思电子技术 创业板 招股说明书
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 699 号)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 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 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创业板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 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 作出投资决定。 神思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1-1-1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神思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1-1-2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二)发行股数,股东公开 发售股数 公开发行新股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合计不超过 2,000 万股,其 中,发行新股上限不超过 2,000 万股,持股 36 个月以上股东 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 1,000 万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自 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归股东所有,不归公司所有。 (三)每股面值 1.00 元 (四)每股发行价格 【 】元 (五)预计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 (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七)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8,000 万股 (八)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九)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5 年 3 月 18 日 神思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 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 一、股份锁定和减持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 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 行价,减持后持股比例不低于届时发行人总股本的 30%。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 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继春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 超过本人所间接持有
共 318 页 2021-01-27
举报
预览图
还剩318页未读,继续阅读
下载所需金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