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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更新: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 创业板 股本演变情况说明
\xa0 4-5-1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一、释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锐科激 光、锐科股份 指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锐科有限 指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 前身 航天三江集团、三江集团 指 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航天科工集团、科工集团 指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新恒通集团 指 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股东 华工激光 指 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股东 华工科技 指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系华工激光的控股股 东 法利普纳泽 指 武汉法利普纳泽切割系统有限公司,系华工科技的 全资子公司 产业集团 指 武汉华中科技大学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华工科技 的控股股东 华中科大 指 华中科技大学,系产业集团的控股股东 教育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国务院国资委、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锐科有限设立及股本演变的具体情况 (一)2007 年 4 月,公司前身锐科有限设立 发行人前身为锐科有限。2007 年 2 月 24 日,华工激光、闫大鹏出资设立 锐科有限,注册资本 6,000 万元,第一期出资 3,990 万元,其中华工激光以现金 出资 1,500 万元,闫大鹏以现金、知识产权、实物资产出资 2,490 万元。 2007 年 2 月 28 日,湖北衡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鄂衡平评字(2007) 第 018-1 号《无形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对闫大鹏用作出资的发明专利“泵浦 光源的光纤侧边耦合方法”、非专利技术“10W、20W 脉冲光纤激光器及 150W 连续光纤激光器技术”进行评估,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 2006 年 12 月 31 日,上 \xa0 4-5-2 述发明专利的评估价值为 414.69 万元,非专利技术的评估价值为 1,643.41 万元, 以上知识产权评估价值合计 2,058.10 万元。同日,湖北衡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出具了鄂衡平评字(2007)第 018-2 号《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对闫大鹏用作 出资的实物资产“10W 脉冲光纤激光器样机”进行评估,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 2006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实物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10 万元。 2007 年 3 月 29 日,武汉京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本次出资出具了武京 会验字(2007)第 034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7 年 3 月 27 日,锐科有 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 3,99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1)华工激光以货币 出资 1,500 万元,均计入注册资本;(2)闫大鹏以货币出资 510 万元,以 10W 脉冲激光器样机 1 台作价出资 10 万元,均计入注册资本;闫大鹏以发明专利“泵 浦光源的光纤侧边耦合方法”、非专利技术“10W、20W 脉冲光纤激光器及 150W 连续光纤激光器技术”作价出资 2,058.10 万元,其中 1,970 万元计入注 册资本,余额 88.1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17 年 4 月 10 日,瑞华会计师出具瑞 华专审字[2017]01540163 号《验资复核报告》,闫大鹏用作出资的发明专利“泵 浦光源的光纤侧边耦合方法”、非专利技术“10W、20W 脉冲光纤激光器及 150W 连续光纤激光器技术”的评估价值分别为 414.69 万元、1,643.41 万元,合计为 2,058.10 万元,确认的价值为 1,970 万元。 2007 年 4 月 6 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湖分局核准锐科有限设立并颁 发了注册号为 4201002183154 的《营业执照》。锐科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华工激光 3,000.00 1,500.00 50.00 货币 货币510万元 知识产权 1,970 万元 2 闫大鹏 3,000.00 2,490.00 50.00 实物资产 10 万元 合计 6,000.00 3,990.00 100.00 - 闫大鹏首期出资 2,490 万元,其以非货币资产评估作价出资 1,980 万元,首 期货币出资的 510 万元中,300 万元系由王克寒实际出资,210 万元系由闫长鹍 实际出资,即锐科有限设立时,闫大鹏持有的锐科有限 50%股权中,10%系为 \xa0 4-5-3 王克寒代持,7%系为闫长鹍代持。 (二)2009 年 2 月,第一次增加实收资本至 6,000 万元 2009 年 1 月 5 日,锐科有限召开
共 20 页 202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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