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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更新: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 创业板 招股说明书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Hanbang Technology Corp.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4号楼裙房四层南侧1-12号房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 申 报 稿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声 明: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 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 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1,770 万股,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预计采用公开发行新股及公司股东公开 发售股份方式;公司发行新股与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 份的数量之和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即不超过 1,770 万股,公司相关股东预计公开发售的股份数量 不超过 1,770 万股(公司股东预计公开发售的股份数 量低于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且本次公开发行 后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25%。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7,070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4 年【】月【】日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发 行 人 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 提示。除重大事项提示外,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 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立群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2)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3)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王立群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同时承诺:本人所持有公司股 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经除权除息调整前)不低于发 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经除权 除息调整前)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经除权除息调整前) 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 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公司股东宁波汉银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 份。 宁波汉银全部 26 名合伙人王立群、李坚、李羿、贾耕垠、罗桂华、王飞、 郭庆钢、张洪峰、秦彪、蔡春艳、骆太军、邓斌、贾玲、谢海军、丘江、赵佳明、 贺胜生、刘腾、王长泉、王刚、徐凤华、黄建民、魏国良、蔡莹
共 416 页 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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