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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更新: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 创业板 招股说明书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 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 资决定的依据。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Guangzhou Boji Medical & Biotechnological Co., Ltd.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1506房)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创业板投资风险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 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 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公司发行及股东发售 股份股数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1,667 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 本的 25%。其中:新股发行数量不超过 1,667 万股,具体新股 发行数量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等因素合理确 定。根据询价结果,如出现募集资金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所需资金及发行费用之和的情况,公司股东可将其持有 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转让老股数量不 超过 680 万股,且老股转让数量不得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 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本次新股发行和 老股转让合计不超过 1,667 万股,股东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 归公司所有 发行费用分摊原则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费由公司和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按 照各自公开发行或发售股份数量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比例进行分摊。本次发行的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等其他 发行费用由公司承担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 月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6,667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 股东承诺 承诺人 承诺内容 王廷春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等股 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后,本人或本人亲属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以下简称“发行价”),减持股份将 不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5%-15%;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本人在减持 股份公司股份时,将按市价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价格(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 应做除权、除息处理)进行减持。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 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 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本人按照《广州 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的预案》增持公 司股份,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 决议投赞成票。 除本次发行涉及的公开发售股份之外,本人已承诺所持股份锁定 36 个月。在本人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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