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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更新:广东壮丽彩印 中小板 招股说明书
广东壮丽彩印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Zhuangli Colorprinting Co.,Ltd. (广东省汕头市潮汕路湖头村东侧)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四楼) 广东壮丽彩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2 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 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 股说明书全文作为做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发行后总股本 **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3,335万股,预计采用公开发行新 股及公司股东发售股份的方式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流通股股 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控股股东浩力投资预计公开发售股 份的数量不超过1,500万股,且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 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共同协商确定。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请投资者在报价、申 购过程中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素。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流通限制、股东 对 所 持 股 份 自 愿锁定、减持价 格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浩力投资、关联股东兴泽发展、恒佳投资承诺: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 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 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实际控制人曾丽丽及其直系亲属陈蓬生、陈鹏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其间接持有的股份。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 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 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本公司股东万丰投资、汇祥贸易、合隆包装、尚智伟业、四方投资承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何伟强、蔡延凯、赵立涛、陈少俊、王 旭芝、贲能鉴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 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公司 广东壮丽彩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3 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 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50%。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其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 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保荐人(主承销商)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2015 年 4 月 15 日 广东壮丽彩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4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 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由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 发行人控股股东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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