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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更新:广东天际电器 中小板 招股说明书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TONZE ELECTRIC CO.,LTD. (广东省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 12-12 片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 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该以正式公告的招 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2,40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9,600 万股 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 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拟发行新股数量: 新股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承销保荐费 用×新股发行数量/发行股票数量+其他上市费用)/发行价 格 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 股份的数量: 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超过 960 万股,且老股转 让的实际数量不得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 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 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股份的流通限制、股 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定的承诺: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吴锡盾、池锦华及其关联人吴 玩平、吴雪贞、吴锡文、池鹏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如因除权 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上述股票 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如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 上述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 调整),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上述锁定 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通过在二级市场 减持/协议转让或其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发布的监管规则允许的减持方式所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述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本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时遵守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 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除前述股份限售承诺外,吴锡盾、吴玩平承诺:在担 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职 6 个 月后的 12 个月内出售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0%。本人不因自身职务变 更、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发行人控股股东汕头天际及关联企业星嘉国际有 限公司、汕头市天盈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如因除权 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上述股票 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如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 上述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 调整),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上述锁 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每年通过在二级市 场减持/协议转让或其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发布的监管规则允许的减持方式所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5%,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 项,前述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本公司保证减持发行人股 份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3、发行人股东汕头市合隆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汕头 市南信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
共 360 页 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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