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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 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HENGXING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LTD. (住所: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支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重要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4,000.00万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不安排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每股面值 每股发行价格 预计发行日期 人民币1.00元 人民币【 】元 【 】年【 】月【 】日 拟上市的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6,000.00万股(含本数)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2020年【 】月【 】日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需充分了解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及以下列示的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并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部分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承诺 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承诺事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附件”之“三、重要承诺事项”。 二、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与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票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三、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全部内容,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宏观经济、供需平衡、市场需求波动等因素导致的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公司主营业务为有机酮、酸、酯等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3-戊酮、甲基异丙基酮、异丁酸、丁酸乙酯、丙酸丙酯是公司的主要产品,下游主要为医药、农药、染料、香精香料、电子化学品、涂料等行业。该等领域对发行人产品的需求受宏观经济及客户下游行业需求的影响较大。在全球及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化工行业周期性调整尚未结束及新型冠状病毒全球蔓延的大背景下,如发行人下游所在行业出现滞涨甚至下滑,则可能影响该等行业及其客户对发行人产品的需求量和价格,发行人业绩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共 375 页 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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