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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大汉科技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声明: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 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大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市章丘区明水经济开发区赭山工业园) 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提示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4,333,334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将不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发行股数 每股面值 每股发行价格 预计发行日期 本次发行概况 人民币1.00元 人民币【】元 【】年【】月【】日 拟上市的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37,333,334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风险。 一、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参见“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四、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约束措施”。 二、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5月31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之后,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三、重大风险提示 (一)行业强周期性风险 建筑起重机械行业具有较强周期性,最近十年,建筑起重机械行业经历了“高速发展”、“断崖下跌”、“景气复苏”三个阶段,2013年度中国塔机销量达6.37万台,但2016年度我国塔机销量仅为0.70万台,较2013年度销量下滑89%,目前行业又进入景气复苏阶段,行业强周期性主要受下游房地产、基建行业需求影响,受行业存量设备更新换代需求的影响,建筑起重机械产品的使用期一般为8年。 若本轮行业景气复苏期内,建筑起重机械存量设备迅速完成更新换代,并装配式建筑发展不及预期,下游房地产、基建市场需求出现波动,则行业景气度可能会再次下行,对本行业和发行人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业绩高增长波动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7,879.04万元、99,681.48万元、209,515.30
共 536 页 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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