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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宁波大叶园林工业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宁波大叶园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Ningbo Daye Garden Industry Co., Ltd. (浙江省余姚市朝阳路 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宁波大叶园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 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 3,673.34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 例不低于 25%。本次发行不涉及原有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4,693.34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 定股份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叶晓东、实际控制人叶晓东、裘柯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 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 若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本人承诺锁定的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实际控制人持股及股份变动的 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实际控制人义务。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如实并及 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规范诚信 履行义务。 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 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 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 2、持股 5%以上股东姚叶投资、大叶日恒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 宁波大叶园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本企业承诺锁定的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 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企业直接和间接 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 3、持股 5%以下股东祥禾涌原、涌济铧创、金帆投资、广慧投资 承诺: “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 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 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 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企业直接和间接 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 4、通过大叶日恒间接持股 5%以下股东(除公司董监高)承诺: “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共 497 页 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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