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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更新:安徽艾可蓝环保 创业板 股本演变情况说明
4-5-1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在本报告中,除非特别注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艾可蓝有限、有限公司 指 安徽艾可蓝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艾可蓝、公司、本公司、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公司、发行人 指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金桥公司 指 池州市贵池金桥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2 日更名为池州金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发信德 指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珠海康远 指 珠海康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池州南鑫 指 池州南鑫商务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志道投资 指 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 东洲评估 指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池州市工商局 指 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池州市工商行政和质量 技术监督管理局 元 指 人民币元 万元 指 人民币万元 华普天健 指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 的尾数不相等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 4-5-2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安徽艾可蓝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6年1月6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刘屹等11名自然人及池 州南鑫等3名非自然人股东。 经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现将公司设立以来的股本演变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的股权演变过程 (一)股份公司设立前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1、2009 年 1 月,有限公司成立 2009 年 1 月 8 日,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与刘屹、ZHU QING(朱 庆)团队签订《柴油机尾气后处理系统项目投资协议》,约定双方在贵池工业 园区内合作投资兴建柴油机后处理系统设备项目。 同日,金桥公司与刘屹、ZHU QING(朱庆)、周洪昌签署《中外合作经 营企业安徽艾可蓝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 以及有限公司《章程》,成立艾可蓝有限,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人民币。根据 《合同书》、有限公司《章程》以及 2009 年 1 月 20 日签订的《中外合作企业 安徽艾可蓝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补充合同》约定,金桥公司以货币出资 245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49%;刘屹出资 115.90 万元,其中货币出资 56.80 万 元,技术出资 59.10 万元,合计占公司注册资本 23.18%;ZHU QING(朱庆) 出资 69.55 万元,其中货币出资 34.10 万元,技术出资 35.45 万元,合计占公司 注册资本 13.91%;周洪昌出资 69.55 万元,其中货币出资 34.10 万元,技术出 资 35.45 万元,合计占公司注册资本 13.91%。 2009 年 1 月 20 日,池州市商务局下发《关于同意设立中外合作安徽艾可 蓝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批复》(池商发[2009]9 号),批复同意设立有限公 司。同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向艾可蓝有限核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 业批准证书》(发证序号:3400008372)。 4-5-3 2009 年 1 月 21 日,池州市工商局对有限公司依法予以设立登记,并核发 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41700400001892)。 艾可蓝有限设立时的股东与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金桥公司 245.00 49.00 货币 2 刘屹 115.90 23.18 货币、技术 3 ZHU QING(朱庆) 69.55 13.91 货币、技术 4 周洪昌 69.55 13.91 货币、技术 合计 500.00 100.00 2、2009 年 3 月,股东实缴首期出资 根据《合同书》及有限公司《章程》约定,股东金桥公司于 2009 年 2 月 4 日缴纳出资额 500 万元,其中 245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255 万元作为资本公积。 2009 年 3 月 3 日,池州新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出具了新鼎会验字(2009) 第 034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9 年 2 月 4 日,有限公司已收到金桥公司 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注册资本 245 万元。 本次出资完成后,艾可蓝有限的股东出资情况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实收资本(万元) 1 金桥公司 245.00 49.00 245.00 2 刘屹
共 19 页 202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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