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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成都富森美家居 中小板 招股说明书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Chengdu Fusen Noble-House Industrial Co.,Ltd. (注册地址:成都市蓉都大道将军路 6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 报 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招股说明 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 投资者应该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招股说 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 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策的依据。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预计发行量 不超过 6,600 万股(包括公开发行的新股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 股份) 预计发行新股 数量 不超过 6,600 万股 股东公开发售 股份(即老股 转让)的相关 安排 公开发售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 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且不超过 2,000 万股。拟公开发 售股份的股东为刘兵、刘云华、刘义、联创永津、德润投资、泰 泽九鼎,其转让数量按照本次老股转让总数及刘兵、刘云华、刘 义、联创永津、德润投资、泰泽九鼎相对持股比例计算。老股转 让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请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考虑公 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素。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根据询价结果确定 预计发行日期 年 月 日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26,400 万股 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股 东所持股份的 流通限制、股 东对所持股份 自愿锁定的承 诺 1、公司控股股东刘兵、股东刘云华和刘义承诺: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 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 息事项,上述收盘价作相应调整。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提前 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数量及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 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股东联创永津、德润投资、泰泽九鼎和博源天鸿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 3、同时,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刘兵、刘云华和刘义 承诺:上述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 份的数量占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50%;不会因职务变更、离 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4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共 275 页 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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