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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更新: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 创业板 招股说明书
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 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 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 慎作出投资决定。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高新区高朋大道 21 号 1 幢四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xa0 \xa0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xa0 1-1-1 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xa0 \xa0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xa0 1-1-2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司拟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 1,940 万股,其中: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1,940 万股;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 800 万股,且不超过自 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 量; 公开发行新股与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合计占发行后 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25%。 特别提示: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 所有。请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 售股份的因素。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预计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 拟上市的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7,76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5 年【】月【】日 \xa0 \xa0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xa0 1-1-3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经营发展面临诸多风险。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 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 以下重要事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 一、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高光荣、胡学民、黄晓雷和韩玉兰承诺:本人除 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 股公开发售外,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等股份。 公司股东 Jeffrey Chih Lo 承诺:本人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 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等股份。 公司股东廖学刚、Sokolov Roman、李江承诺:本人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发行 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等股 份。 公司其他股东刘冠军、佳兴盈科、中和春生、赵和花、刘红、戴学敏、董捷、 耿华英、匡安荣、陈巍、袁吟、陈钢、宛明、丁亚军、林会平、肖杰、幸荣、王 静、周美娜、李小林、倪勇刚、林震宇、罗红波、姚宏、向莉、尹川、王诚、曹 阳、张茂华和赵银春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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