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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北京思维造物信息科技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创业板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北京思维造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9号院4号楼24层2802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北京思维造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每股面值 每股发行价格 预计发行日期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0,000,000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并授予主承销商不超过前述发行股票股数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最终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监管机构核准并注册的数量为准 人民币1.00元 人民币【】元 【】年【】月【】日 拟上市的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不超过40,000,000股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免责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1-1-2 北京思维造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3 北京思维造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本公司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及风险,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节全部内容: 一、关于本次发行方案的决策程序及内容 2020年9月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公司发行方案如下:公司拟申请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0,000,000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占发行后股本比例不低于25%;具体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定价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内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二、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本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四、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重要承诺”。 根据公司于2020年9月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三、关于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要求,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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