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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深圳市鸿富瀚科技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创业板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龙岗大道8288号大运软件小镇27栋5层51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免责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的程序。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1-1-1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1-1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股票数量不超过1,50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00%,实际发行新股数量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核准,视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每股面值 每股发行价格 预计发行日期 拟上市板块 发行后总股本 人民币1.00元 人民币【】元 【】年【】月【】日 创业板 不超过6,000万股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1-1-2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承诺事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附件”之“一、备查文件”之“(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与“(七)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所有新老股东按其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三、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的全部内容。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直接客户主要为电子产品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如富士康、鹏鼎控股、欧菲光等,最终应用于苹果、微软、亚马逊、华为、小米等知名消费电子产品终端品牌商,由于下游品牌集中度较高,导致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 按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计算,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7.47%、90.83%、1-1-3
共 422 页 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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